企业简介

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设立情况

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1993年11月28日,公司向总公司人事教育部报送了《关于成立北京金海湾工程监理公司的请示》(十建发〔1993〕112号),拟与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北京金海湾监理公司,经批准后,1994年5月13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成立,2012年4月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9月19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李勇变更为卢彰欣。

2019年5月5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工业、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更为“工业、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车辆及房屋租赁”。

二、工商登记情况

2016年4月22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完成住所地的工商变更登记,住所地由“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10号5号楼222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10层1座1106”。

2018年10月25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李勇变更为卢彰欣。

2019年6月14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由“工业、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更为“工业、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2020年7月10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完成住所地的工商变更登记,住所地由“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10层1座1106”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镇政府办公楼415室—3966(太师屯镇集中办公区)”。

三、班子成员

序号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1 执行董事 李 勇 2012.05.10~2016.02.16
卢彰欣 2018.09.07~―――――
2 总经理 田红刚 2012.12.18~2017.12.13
李瑞东 2017.12.13~2020.01.03
栾 华 2020.01.03~―――――
3 监事 张 勇 2012.04.20~2020.01.03
姚方华 2020.01.03~―――――

四、监理业务吸收合并情况

(一)背景

2019年4月中旬,北京市住建委依据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认定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使用母公司——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进行注册和年审为“挂证”行为,要求限期整改。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经研究论证,决定采取通过调整母子公司业务结构,将子公司持有的化工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3项甲级监理资质转移到母公司的方式解决北京金海湾公司的“挂证”问题。

(二)吸收合并情况

2019年5月20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增加了监理业务,满足了监理资质转移的先决条件。

2019年5月21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召开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资质转移专题会,企业改革管理部介绍了《关于监理资质由北京金海湾监理公司转移到十建公司的实施方案》,会议明确了资质转移所需13项申报材料的分工及完成时间。按照政策规定,十建公司通过业务调整的方式转移母子公司之间的资质,归属母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类别(原企业保留),需办理2项业务,一是跨省资质变更,二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

2019年6月14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增加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的经营范围。

2019年6月17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北京金海湾公司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调整转移到十建公司,北京金海湾公司今后不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十建公司在北京金海湾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执业人员归属十建公司;北京金海湾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转移至十建公司,未执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十建公司承继;北京金海湾公司拥有的与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相关的检测设备、器具等无偿划转至十建公司。

2019年6月17日,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十建公司将北京金海湾公司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通过调整的形式转移至十建公司本部;同意十建公司将北京金海湾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转移至十建公司;同意北京金海湾公司未执行完毕的监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十建公司承继。

2019年6月18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召开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8次联席会议,经与会代表表决,全票通过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业务的实施方案》。

2019年11月5日,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组分立,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平移给母公司——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监理资质证书)。

2020年1月3日,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下发《关于明确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其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具体如下:

1.经营范围:

北京金海湾公司保留监理业务经营范围,变更增加“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负责工程监理、PMC及节能环保业务信息收集、市场开发。

2.组织机构:

设总经理1名,由栾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运营协调;设监事1名,由姚方华同志兼任。

3.管理职责:

(1)业务开发。工程监理、PMC及节能环保业务信息收集、市场开发由市场部、企改和法律部负责。

(2)资产管理。北京金海湾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由物资装备部、总经理办公室代管,价值管理由财务部代管。

(3)财务管理。财务、税务等工作由财务部代管。

(4)公司事务管理。注册地运营协调由总经理办公室代管,资质、营业执照等事务由企改和法律部代管。

(5)其他事务。其他事务由公司相关部门代管。